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》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《2025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环境工程实验中心暑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开放审核备案制。经实验人员申请,学院审批后,确定环境工程实验中心2025年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,并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。具体开放情况见附件1。
暑期实验室严格遵循备案情况进行开放。假期开放的实验室,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。暑假期间学生使用实验室,其指导教师为实验室责任人,并应在老师陪同下进行实验操作。使用期间,应加强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,做好记录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。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,实验中心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、电、气和门窗(如有需要长期通电的设备除外),做好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汛等安全措施,加贴封条(封条加盖本单位公章),假期内不得私自启封进入。
附件1:环境工程实验中心2025年暑期实验室拟使用情况统计表.doc
2025年暑假实验室使用安全承诺书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