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工程实验中心开放实验注意事项
实验室准入材料:学习并完成“环境工程实验中心安全培训”课程相关任务,熟知并遵守实验中心各项管理规定,填报《环境工程实验中心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》和《实验室安全责任书》,经实验中心同意后,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。
开放教室:09B409(如需使用其他房间请提前一天申请)
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 8:00—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仪器及药品借用时间:周二(5-8节)、周五(1-8节)
实验室相关要求:
1. 做好实验规划计划,在规定时间开展实验。每日实验开展前和实验结束后,在实验中心登记借用及归还实验室钥匙,严禁私自配钥匙,一经发现,直接通报保卫处,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2. 每日实验开展前,填写《实验室开放记录本》进行实验签到;使用仪器设备及其他实验房间的,在对应《大型仪器记录本》、《实验室开放记录本》上做好登记。
3. 于实验台前粘贴一张带有“姓名、联系方式和指导教师”的实验信息单。自取自制的样品、药品和装置,须在容器/装置外壁贴上标签,注明内含成分、使用人及联系电话,自取样品(如污泥、水样等)、自制装置实验完毕后带离实验中心自行处理,严禁留放实验室。
4. 严格遵守药品仪器借用制度,做好借用登记,注意化学品使用安全。空药瓶须统一归还实验中心,严禁随意丢弃;实验室均配有废液收集桶,用于实验废液的统一收集,严禁将实验废液倾倒于水池或者下水道中。仪器耗材有损毁的,按其原价折半赔偿。
5. 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,每日实验结束后整理实验台、打扫实验室卫生,关闭水、电、门窗等。
6. 严禁穿拖鞋进入实验室,严禁在实验室吸烟、大声喧哗、嬉戏、打闹,严禁携带食物、饮品进入实验室,严禁在实验室留宿,严禁在实验室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,严禁将实验仪器、药品带出实验室。
7. 任何实验室开门、实验仪器运转时室内必须有人值守;严禁在没有指导老师指导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大型仪器、操作带有危险性的实验。
8. 实验过程中遇到水、电或仪器设备故障及其他问题的,应及时上报实验中心,切勿置之不理。
9. 请参与开放实验的各位同学严格遵守实验中心各项管理规定,实验中心每周会对实验开放过程中的卫生、安全、纪律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检查,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严重情况暂停、终止其实验,并根据学校学院规定给予相应处罚。